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a)(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考獲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3)、(4)、(5)、(6)及(7)](入職月薪:53,630元);或
(a)(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香港任何一所大專院校頒發的認可副學士學位,或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任何一所已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發的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2)及(8)](入職月薪:50,990元);或
(a)(ii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8)及(9)](入職月薪﹕48,335元);
[註:上述(a)(iii)所指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b)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請參閱註(10)及(11)];
(c) 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d) 通過體能測驗;及
(e) 通過視力測驗。
職責:
海關督察主要負責領導及執行有關保障稅收及徵收稅款、緝毒、反走私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工作;協助高級督察處理人事管理和辦公室行政事務;以及監督轄下人員所執行的工作。海關督察須受《香港海關條例》所規定的條文約束、須穿著制服、佩帶槍械、不定時工作,並或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區工作。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1/06/2025 23:59: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